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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9日上午9:00起,我市启动第二批“乐享消费者”汽车消费券发放活动。活动持续至5月26日上午9:00,消费券有效期为领取后7天,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回收。
活动时间内,在亳州市内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并在亳州市开具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的7座(含)以内非营运性质燃油车或新能源汽车(不含二手车),并在我市上牌的个人消费者。消费券分为三档:购车发票金额3万元至10万元可领取1000元消费券;10万元至20万元可领取2000元消费券;20万元以上可领取3000元消费券。
消费者需下载指定APP,注册登录后进入活动页面领取消费券。每辆车限领一次,消费券可与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叠加使用。购车时需确保消费券在有效期内,具体使用规则及可用门店以平台公示为准。来源:亳州视听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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